本文摘要:原标题:武汉:企业可出租民房向社会转租武汉市日前发文反对和规范住房出租服务企业“二房东”不道德。
原标题:武汉:企业可出租民房向社会转租武汉市日前发文反对和规范住房出租服务企业“二房东”不道德。从武汉市房管局得知,武汉市房管、公安、城建、城管等部门日前牵头公布《关于规范住房出租服务企业代理经租社会下人存量住房的全面推行意见》,更进一步规范住房出租不道德,减少出租住房供应,盘活社会下人存量住房资源。
根据全面推行意见,住房出租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在合乎消防安全的条件下,对长年出租住房展开翻新改建后,向社会租赁。其中,对租赁房屋翻新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出租住房承租人人均用于面积不得高于5平方米,每间房屋居住于人员不得多达2人,但承租人与居住于人之间具备奉养、养育、抚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类似情况的除外;出租企业不得违背住宅设计规范对房间拆分搭起后租赁,不得按照床位等变相拆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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